S464布拖县乌科(普格界)至特木里段改建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等要件技术支撑服务单位
主页 > 项目动态 > 招标比选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4-14 16:32
凉山交投工程规划设计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需要,对S464布拖县乌科(普格界)至特木里段改建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等要件技术支撑服务单位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
一、比选项目情况及比选范围
1.1 建设地点:凉山彝族治州布拖县境内。
1.2建设规模:项目路线起于普格与布拖县交界处,经布拖县畜牧垭口、乌科乡、四且村、布拖县规划道路、止点与S464布拖县至冯家坪段相接。
路线全长26.165公里,其中新建路段里程约25.56公里,完全利用段与在建S464布拖至冯家坪段公路共线。共新建中桥131米/2座,小桥26米/1座,设置涵洞 579 米/77道,设景点休息平台及公路管理区(合建)1处。全线占地956.5亩,其中新增占地353.6 亩。分段采用三级、二级公路技术标准。普格界至布拖段(K0+000~K22+700)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7.5米,局部困难路段及回头弯路段可适当降低平纵技术指标;布拖县城段(K22+700~K26+164)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0米。
 1.3比选范围:项目涉及(K15+720.5五星中桥、K23+404特木里河中桥、K12+646乌科小桥、3号弃渣场、4号弃渣场)的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及(3号弃渣场、4号弃渣场)排洪实施方案评价技术服务支撑工作。
1.4服务要求:按要求协助比选人完成项目范围内涉及点位的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及弃渣场排洪实施方案的编制、送审,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或专家意见。
1.5服务期限:2个月内协助比选人完成涉及点位的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及弃渣场排洪实施方案的送审稿,3个月内取得相应审批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或专家意见。
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2.2具备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3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新承接或已完成1个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或1个弃渣场排洪实施方案业绩。
注:业绩须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已完成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注:1.提供人员身份证、比选文件规定的证件证明复印以及社保缴费证明。2.社保缴费证明是指(下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人员在该比选申请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比选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比选申请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2.5信誉要求:
(1)被市(州)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比选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不接受其比选(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不接受其比选(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接受其比选(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比选,提供网络截图。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接受其比选,提供网络截图。
(6)近三年内,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6 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及公示
3.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于2025年415日至比选截止时间前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lsjtjt.cn/index.html)下载比选文件。
3.2 中标结果公示网站:公示期限:3天,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lsjtjt.cn/index.html)。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21日(星期一)14时30分,地点为: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楼会议室(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邮政储蓄银行内)。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4.3比选申请人代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未提供或提供有缺漏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1)若为委托代理人(限1人)时应当提供:①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按格式要求提供附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人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2)若为法定代表人时应当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凉山交投工程规划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34-6133013
比选文件S464